一、评选范围 现阶段在小学各学科教学中,由教师自己设计、制作并使用的教具。(不含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) 二、评选原则 1.教学性。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,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有利于教学、提高师生的动手能力。 2.科学性。教具所示内容符合科学原理,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,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,树立科学意识,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。 3.创新性。教具设计新颖,构思巧妙,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、方法和内容;应用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;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。 4.启发性。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,适于探究式教学,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、互动、合作交流。 5.实用性。取材容易,结构简单,易于操作,性能稳定,安全可靠,造价低廉,外形美观,便于自制推广;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。 三、申报要求 (一)学校 1.各学校要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鼓励全体学科教师开展校内自制教具评选活动,在此基础上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区评选,各学校送评教师作品不少于2件。 2.学校要做好作品审核工作,确保所有作品均为教师自己创作的作品,不得抄袭。 3.所有材料由学校汇总打包报送:电子版发送至邮箱,邮件主题标明教具评比,纸质版送至中心。教具视频以U盘报送至中心拷贝。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。 (二)参评教师 1.本次作品以电子版形式上报,所有教具作品均由教师进行使用讲解,录制成视频格式,并附上作品如何使用的讲解文稿(纸质及电子版)。 2.参评作者应填写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作品申报表》(附件1)纸质和电子版,各申报表均需由学校签署意见,并加盖公章。 3.申报者为单位或个人均可。两人以上合作的作品应确定一名**作者,其他为署名作者。在作品申报时,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报,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。 4.一个教具名称应只含一件教具,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单位上报的多件教具(须是内容相关的),只按照一件对待;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**件教具。 5.所申报的作品应为自2013年以来新创作的作品。 四、评选方法 各校以校为单位报送作品,中心将组织评选,视情况设置奖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