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坛新秀浏览数:688次
一、项目名称 开发区第三届中小学区级教坛新秀评选 二、评选对象 本区中、小学35周岁(含)以下,教龄三年以上在编教师。 三、评选条件 (一)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生,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师德高尚。 (二)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教育思想理念先进,教学实践能力强,教学素养好,教育教学成绩显著。 下列三项中某一方面成绩突出: 1.在学科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,学科教学质量高,学生学业负担轻; 2.积极参加校级和区级开展的教学活动,并获得区级以上奖项; 3.注重教学研究,获得区级以上研究成果。 四、推荐名额 各中学、小学以适龄青年教师总数为基数,进行综合评定、推荐40%作为区级教坛新秀候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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